第(2/3)页 “哪有,”小夕顺手抓住了钟离瑾的手腕:“我可是最爱啃骨头了,越硬的越好吃,嘎嘣脆!” 钟离瑾反守为攻,抓住了小夕,一手提起了行李,一手十指相扣,感觉小夕奶凶奶凶的,可爱极了。 “行,多硬的骨头都能被你吃掉。”钟离瑾笑着,然后带小夕上了车。 之前的那辆车被压扁了,这是他新买的一辆。 “先四处走走,旅旅游,见见人,感受一下正常的社交。” 小夕点了点头,然后坐在副驾驶,抱着抱枕昏昏欲睡。 迷迷糊糊的时候还说道:“我想要绣着阿鸢的抱枕。” “好。”钟离瑾笑着揉了下她的头发。 已经可以理直气壮的和自己提要求了,这可真是一个好现象。 两人到了一些地方旅游,可是小夕身体总是不太舒服,最后到了一个小镇,决定暂时定居下来。 两人租了一栋小楼,简单的打扫了之后便住了进去。 就着月光,钟离瑾找出来一把匕首,开始坐在院子里磨刀。 夜深人静,那磨刀的声音,分外瘆人。 小夕睡得迷迷糊糊,然后摸着黑走出来,就看到月光下磨刀的帅哥。 要不不认识的人,她几乎以为眼前的是披着人皮的男狐狸。 她顿时没了睡意,感觉这造型竟然也赏心悦目了起来,跟着,便抱着肩膀,慵懒的靠在门边儿欣赏了起来。 男子这辈子的眉眼比较英气,国字脸,浓眉毛,就是那种一看就是好人,让人觉得安心的类型。 偏偏长了一双潋滟的眼睛,镶嵌在那样的一张脸上,整个人都格外生动了起来。 看着看着,就入了神。 自己孤独多年,自从遇到他,仿佛再也没有品尝过孤独的滋味。 他是自己的好友,是知己,是跟班,还是…… 小夕想的入神,跟班没有注意到磨刀的声音竟然停了下来。 钟离瑾额头见汗,他直接脱掉了西装外套,对着月亮开始欣赏自己的杰作。 跟着,小夕听到了一声尖叫,迅速回神,跟着就看到有个陌生人掉进了院子里面。 第(2/3)页